我房間的衣櫃從以前到現在始終是塞得滿滿的狀態。
最近買了一件很中意的衣服、
滿久以前買的,到現在仍常在穿的一件衣服、
一件只看不穿,便心滿意足的衣服等等。
喜歡服飾的我至今買了無數件衣服,
而目前躺在衣櫃的是衣服大戰中的常勝軍。

那裡聚集了光凝視,就覺得幸福萬分的戰利品。
其中,在漫長的衣服大戰中連勝最久的是演出『三年B組金八先生』時,
我和massu一起去買的搖滾風的刷白牛仔褲,從國二一直穿到現在。
我暗自決定,每逢和massu碰面,必穿這件刷白牛仔褲,
讓他脫口而出:「你還在穿這件褲子啊!」
直到下一波的愛服全面改變,
唯獨這件搖滾風的刷白牛仔褲仍深受我喜愛,百穿不膩。

不過,並不是每件衣服都有相同的待遇。
那天,我頭一次穿上無論如何都想到手的銀色鞋子,
和認識的朋友擦身而過時,對方擺明了用鄙夷我的口吻說道:
「真是不得了的鞋子啊!」。
我很懊惱,於是把這雙鞋子放進置物櫃底層。

回想起來,我開始對時尚服飾感興趣是在國一的時候。
當今的一流品牌,有猴子圖案的衣服廣受事務所前輩歡迎,
和尊敬的前輩一樣喜歡猴子,曾是毫無物欲的少年的我,
慢慢迷上了打扮自己。
接著,我的喜好從單純的穿著,轉變成大人般的打扮。
現在則深受喜歡的藝人吸引,常穿龐克風的衣服。
我多半受他人影響,選擇我的打扮

但是,上了大學,這樣的我改變了選擇服裝的想法。
我國中時代以來的一位好友,從以前就很喜歡服飾,打扮入時。
我和他談起:「怎樣的男生才帥氣?」,
我們常說:「有個人風格的男生很帥氣」。
擁有個人風格,換句話說,即穿上自己想穿的衣服,
向人傳達『這就是我』的個性。
雖然,好友和我對時尚的品味全然不同,
但一看到打扮獨樹一格的人,還是會有:
「剛剛那個人很有自己的風格呢!」的同感。

在大學,看別人穿私服的機會變多了,
自己也想成為擁有個人風格的男生。
就算穿得不搭調也無所謂。
我想照自己想穿的衣服打扮,這就是我的個性。
之所以這麼說,並不是追求與眾不同才稱為有個性。
諸多個性聚集在一起,大多數的人都認為不錯,因而形成一股流行。
自己挑選的衣服偶爾搭上流行的風潮也好,
不刻意模仿他人,跟隨自己的意思穿的話,這就是個性。
對打扮不感興趣的人,不加修飾就是其個性。
同樣一件衣服穿在不同人身上,感覺完全不同。
每個人不同的想法,最容易透過外在反映出來的是穿著。
而誰也沒有批評他人穿著的權利。

前陣子,我把放在置物櫃底層很久的銀色鞋子,拿出來看看。
這雙鞋果真有「我」的存在。
我想再穿上這雙我只穿了一次,被周遭看扁的銀鞋。
如果不穿這雙鞋子,等於否定了「我」。

有人說:「請穿上一雙好鞋,那雙鞋將帶我走向幸福之處。」

這雙銀鞋將引領我走向名為個性的幸福之路。
我會成為一個無論穿上多怪的鞋子,都很順眼的男人哦。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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